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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易系统可否设立多公司别?在何处可以做多公司层次关系?其功能及特色为何?

(1) 可以。

(2) 在公司基本资料设定内可建立多公司的层次关系。例如:如要若设立有A、B、C 三家公司,在A公司下建立层次关系(B、C)公司。

(3) 贸易系统的多公司别设计特色可以运用到以 B 公司进入系统时只可以看到B公司的资料而看不到其他公司别的异动单据资料(如报价、订单、

购、出货…等作业),亦无法打印,所以当客户实际作业有不同产品线或不同部门想分开管理时,就可以运用多公司别的特性规划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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